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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在预缴税金时,填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是不是填外经证上的合同编号?

84784998| 提问时间:2024 10/30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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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填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不是填写外经证上的合同编号。以下是具体分析: 定义与性质: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是纳税人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一个管理编号。这个编号用于标识和管理纳税人的跨区域涉税事项,确保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而合同编号则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时,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合同而赋予合同的唯一标识符。它主要用于合同双方之间的约定和履行,并不直接涉及税收征管。 填写要求与流程: 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时,需要填写报验地税务机关信息及办税人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资料。其中,“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是一个必填项,但它并不是从外经证上直接获取的,而是通过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在系统中提交后自动生成的。
2024 10/30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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