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欠别人房租,被法院执行了,法院要求交500万给法院,然后法院再把房租交给房东,这个还能申请开票,如果不能申请开票,我们股东自己垫付的这个钱,我们从对公账户上转给股东,怎么做账

84784998| 提问时间:10/31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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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执行的款项通常不会开具发票,因为这属于法律执行过程中的款项交付,而不是正常的商业交易。 对于股东垫付的款项,当公司从对公账户偿还给股东时,可以在账务处理中记录为“其他应付款”或者“应付股东款”。具体的会计分录可以是:借记“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股东款”,贷记“银行存款”,来反映这一偿还过程。
10/31 12:08
84784998
10/31 12:53
拿法律文书是不是能税前扣除
84784998
10/31 12:54
本来就不是正常商业交易,
堂堂老师
10/31 12:56
对于法院执行的款项,即使拿到法律文书,这笔款项也不属于正常的经营支出,因此通常不符合税前扣除的条件。法院执行款项主要是履行法律义务,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无关,所以不能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堂堂老师
10/31 12:57
对于法院执行的款项,即使拿到法律文书,这笔款项也不属于正常的经营支出,因此通常不符合税前扣除的条件。法院执行款项主要是履行法律义务,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无关,所以不能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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