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借给老板朋友公司 20 万,是公对公转账,现在对方公司用现金还回来给公司,这笔业务合规吗?是不是违反现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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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需要看单位的资金管理制度
如果要去审批的,需要走必须的审批流程
10/31 17:38
84785010
10/31 17:50
我想问的是有没有违规?违反哪条规定?
84785010
10/31 17:50
是不是违反现金管理条例
84785010
10/31 17:51
公对公业务可以走现金吗?
钟存老师
10/31 18:03
银行有一个现金结算管理办法
按照那个规定是违规的
84785010
10/31 18:24
你有没有听懂我在问什么?能专业点吗?
钟存老师
10/31 20:03
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钟存老师
10/31 20:04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