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如何区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了,因为虚开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而非法出售票面税额累计10万元,有了票面金额,不就是虚开了吗?[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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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存在相似之处,都存在收取相应款项的情况。在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下,开票方根据要求为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的金额向受票方收取一定点数的开票费,而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下,出售人向受让人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一定的价款。
11/01 09:08
小菲老师
11/01 09:10
一是虚开发票罪中虚开的行为方式多于非法出售发票罪,囊括了非法出售发票罪中的虚开行为手段。虚开发票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四种:为自己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介绍他人虚开发票、为他人虚开发票。在这四种行为方式中,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一般不会出现于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客观行为中,而为他人虚开发票仅可能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手段行为,进行出售并获得利益才是此罪的目的行为。可见,相较于非法出售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的客观行为强调是虚开,而非虚开后的谋利行为。
二是虚开发票罪并非必然伴随金钱交易。金钱交易不等同于谋利,强调的是双方或多方基于一定目的的钱财与货物或服务的流转。虚开发票罪中为自己虚开是典型的不存在金钱交易的形式;而其他三种虚开发票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均具有金钱交易,但也有例外,如朋友间为帮忙而进行的虚开并提供发票的行为,此种行为是不能用非法出售发票罪来评价的。而在非法出售发票类案件中,金钱交易是必然存在的。此时对于出售应当做狭义的理解,不包括行为人没有从中谋利的转借发票的行为等。
三是两种行为侵犯的法益存在细微差别。非法出售发票罪与虚开发票罪虽然都是妨害发票管理制度,但后者同时侵害了国家税收管理制度,会导致除增值税、关税等以外的其它税款的流失。因此,非法出售发票罪中出售是核心行为;而虚开发票罪中的重点在于虚开发票的行为。本案中崔某兵获取利益即是虚开交易内容后收取开票费,然后向税务机关虚报交易额后赚取税金差价。
84784981
11/01 09:14
您直接回答我问题好伐,不要拽文....我也没说安利,哪来的崔某兵
小菲老师
11/01 09:18
同学,你好
简单的来说,就是
虚开发票罪的犯罪对象是发票,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包括发票的金额、数量、客户名称等关键信息与实际不符。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发票的出售行为,即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将发票出售给不具有合法购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