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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收到境外的收入,作为业务招待费的基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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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收到境外的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扣除,但这一扣除额度同时受到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限制。无论是来自于境内的,还是境外分支机构的销售收入,最终都要汇总纳税的。因此,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时,境外的销售收入应当纳入计算基数。
2024 11/02 12:28
84785035
2024 11/02 12:30
请问老师,计入投资收益的作为招待费的计税依据吗?
耿老师
2024 11/02 12:31
你好!计入投资收益的**不作为招待费的计税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如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对于非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取得的投资收益通常不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
84785035
2024 11/02 12:35
老师,这个文件也没有说必须是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呀?
耿老师
2024 11/02 12:42
额。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如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对于非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
84785035
2024 11/02 12:45
但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我选了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然后系统允许改业务招待费。我就申报了。没啥问题吧。
耿老师
2024 11/02 12:48
你好!符合条件的可以,否则会增加企业查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