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公司是承租方,出租方说除了房租以外,其余的所有的税款都是我们承租方来承担,这样税法上合理吗? 如果合理的话,是不是我们向他付的除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外,其余的所有的税款是不是都要计入营业外支出?到年底的时候汇算清缴这一部分要调增?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我们是这边是可以不用调增的吧? 那我们是承租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直由我们承租方申报纳税,这种我们申报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我们年度汇算清缴也要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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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租赁合同中,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通常由出租方承担,但合同双方可以协议由承租方支付。如果承租方支付这些税费,这部分支出通常不计入营业外支出,而是作为租赁成本处理。至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调增,这取决于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税务规定。如果按照租赁成本处理,则不需调增。其他税费如由承租方承担,应根据具体税种和会计政策确定是否计入营业外支出及是否需要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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