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个体户 收入100万,雇员工资2万,经营者工资20万,其他税费支出30万. 经营者在其他单位任职,选择生计费用6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无其他扣除费用 问:如何计算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体户200万以下有减半征收政策)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首先,个体户的收入100万,按照200万以下减半征收的政策,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减去成本费用和税费,即100万 - 2万(员工工资)- 20万(经营者工资)- 30万(其他税费)= 48万。因此,应税所得额为48万的一半,即24万。
接着,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额。假设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5万,则个人所得税为:
24万 * 20% - 1.5万 = 4.8万 - 1.5万 = 3.3万。
因此,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3万。
11/03 07:32
84785042
11/03 08:53
经营者自己的工资不能在计算个体户经营所得里面扣除!
堂堂老师
11/03 08:55
抱歉,确实如此,经营者的工资不应在计算个体户经营所得中扣除。重新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减去成本费用和税费,即100万 - 2万(员工工资) - 30万(其他税费)= 68万。减半征收政策下,应税所得额为68万的一半,即34万。
假设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5万,则个人所得税为:
34万 * 20% - 1.5万 = 6.8万 - 1.5万 = 5.3万。
因此,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