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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违约合同,不提货,付的违约金需要开发票吗?税务上如何处理?

84785034| 提问时间:11/0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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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刘艳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等下就发你哈
11/04 10:25
刘艳红老师
11/04 10:26
合同履行与违约金性质 合同已履行:如果合同已经部分或全部履行,且一方因违约而支付了违约金,那么这笔违约金通常被视为价外费用,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这是因为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是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行为直接相关的,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合同未履行:如果合同尚未履行,一方就违约并支付了违约金,那么这笔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这是因为此时并未发生实际的经营业务,违约金只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经济补偿。
84785034
11/04 10:30
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名称是什么?违约金企业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吗?
刘艳红老师
11/04 10:41
这个可以的,和货物一样开,这个要交税的
刘艳红老师
11/04 10:42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当违约金作为价外费用时,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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