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单位是甲协会,就是把下面的属于协会管辖的公司的钱,比如乙,乙把它的2000万,给到甲,甲在协会自己的账户上买了大额存单3年的定期存款。2024年2月到期了,利息10万。放到了甲的其他收入中核算了,返还给乙8万。甲自己留了2万,请问这2万甲要缴纳增值税吗?同事说是定期的利息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但我认为是帮助乙理财的手续费,需要缴纳增值税?请问老师到底谁的说法正确呢?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本身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但在你描述的情况中,甲协会实际上是通过管理乙公司的资金来获取利息,然后从中抽取部分作为服务费。这部分服务费(2万)应视为提供服务的收入,属于应税行为,因此需要缴纳增值税。所以你的理解是正确的,这2万作为服务费,需要缴纳增值税。
11/04 11:24
84785035
11/04 12:33
请问利息全额确认收入?支付的利息作为费用?请问怎么做账。借 银行存款30万 贷其他收入 (30-0.11)贷销项税2➗1.06✖️0.06=0.11。收入和税金不匹配?
小智老师
11/04 12:36
对于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应当将全额利息确认为收入。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 利息收入确认:
- 借:银行存款 30万
- 贷:其他收入 30万
2. 增值税的计算和确认(如果适用):
- 借:其他收入(增值税额) 0.11万
-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11万
这样处理后,收入与税金应当是匹配的。如果存在不匹配情况,请检查利息收入的确认是否全额,并且增值税的计算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