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12月销的货次年1月退回,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做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时为什么还要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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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种情况需要调增可能是因为会计处理和税务规定之间存在差异。
根据税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 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也就是说,在税务上,销售退回应冲减发生当期的收入,而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
然而,企业采用了会计准则,进行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虽然会计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对该销售退回进行了处理,但在汇算清缴时,仍需按照税务规定将这部分销售退回反映在当期,即在当期进行调增。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企业的税务处理符合税法的要求,避免少缴或多缴税款的情况发生。虽然会计和税务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纳税义务。
具体来说,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通过 a105000 表第 10 行 “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来处理该销售退回产生的税会差异。
11/04 13:27
84784971
11/04 13:45
老师,比如2024年做2023年的汇算清缴,退货在2024年1月,当期是指2023年还是2024年。
朴老师
11/04 13:49
同学你好
这个你可以做在2024年哦
84784971
11/04 13:56
老师,执行会计准则是不是不能算在2024年。
朴老师
11/04 13:58
同学你好
你这个就是做在一月
因为是一月退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