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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单位经办人忘记了10月医保没交,我同事10月27日住院了,单位在11月4日补交了10月和11月的医保,11月11日出院可以正常报销不

84785037| 提问时间:11/04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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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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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05:53
朴老师
11/05 06:38
同学你好 可以正常报销 1. 如果医保中断未超过 3 个月: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补缴后次月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按照您描述的情况,单位在 11 月补交了 10 月的欠费,时间间隔较短,大概率属于这种情况,所以在满足其他报销条件(如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等)的前提下,此次住院费用应该可以报销。 2. 如果医保中断超过 3 个月:部分地区规定中断 3 个月以上再补缴的,需重新续交一定时间(通常是 6 个月)后才可以报销。如果当地执行这样的政策,那么此次住院费用可能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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