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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总得概括一下,假如取得的都是专票,那么什么费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什么不能抵,什么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什么不能做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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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费用
购进货物和劳务费用:
企业购进原材料、辅助材料、商品等用于生产经营的货物,取得的专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专票可抵扣增值税。
运输费用:
企业支付的运输费用,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
固定资产购置费用:
企业购置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取得专票可抵扣进项税。但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办公用品费用:
购买办公用品,如纸张、文具等,取得专票可抵扣增值税。
水电费、燃气费等费用:
企业支付的水电费、燃气费等,取得专票可抵扣增值税。
现代服务业费用:
接受如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取得专票可抵扣增值税。
二、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费用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例如,企业为员工福利采购的食品、饮料等,即使取得专票也不能抵扣。
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支出,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等相关支出,对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三、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
成本费用: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如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等可以税前扣除。
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间接成本,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后也可税前扣除。
期间费用:
管理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管理人员工资等。
销售费用:如广告费、运输费、销售人员工资等。
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不超过规定标准)、银行手续费等。
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资产损失: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分别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2%、8% 的部分,准予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
在年度利润总额 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不能税前扣除的费用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这些支出是由于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而产生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如企业自行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未经税务机关核定,不得税前扣除。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例如,企业老板个人的消费支出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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