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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单位名下有汽车,汽车的修理费报销,只有发票可以吗?还需要维修单什么的么?但是税务师事务所来单位做预审,说是要配有维修单,说是上面有车牌号,证明修车费的确是维修单位名下的汽车支出的。而不是单位领导个人的汽车维修费。请问老师有这个规定吗?请问老师,这个没有维修单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增处理吗?

84785035| 提问时间:11/0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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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静好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二级建造师
同学,您好。严格来说,单位名下汽车的修理费报销,仅有发票是不够的,还需要维修单等相关凭证来辅助佐证业务的真实性。这是理状态,但实际工作中,一般只有维修发票,除非税务审要,那可以去维修的店补开。没有这个维修单,但有发票,汇算清缴无需调增。
11/0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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