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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甲单位收取乙单位房租,2024.6.6-2-24.9月6日,三个月的房租,6月18日开给乙公司普票30万。后来乙公司给我方通知,说是7月1日开始成为一般纳税人,让我们把6月18日开的普票,冲红,变成专票。请问老师,乙7月1日成为一般纳税人,请问甲方可以全额换开专票吗?还是说6月还是普票,另外两个月的开专票呢?请问税是怎么规定的呢?

84785035| 提问时间:11/0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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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心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只能6月开普票,7、8月开专票。
11/05 16:09
84785035
11/05 16:18
请问老师,对方问政策依据是哪条呢?
兰心
11/05 16: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的规定,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且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那么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然而,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此期间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并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了增值税,那么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进行抵扣‌。 因此,是否可以抵扣取决于小规模纳税人在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前是否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并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
兰心
11/05 16:21
如果他在6月份没有产生经营所得,那么6月份也可以开具专票。
84785035
11/05 16:23
对方不是新设立的企业
兰心
11/05 16:25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此期间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并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了增值税,那么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进行抵扣‌。 这一条说明6月如果收到专票,对方抵扣是不合规的,所以建议6月开具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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