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一般纳税人要注销,但库存还有50多万,如果企业也找不到买家,然后在只能视同销售的情况下,能按低价销售吗? 例如50万库存,按25万视同销售?然后库存清零,这样处理可以吗?如果这样处理的情况可以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证明之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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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般纳税人在注销时,如库存确实无法找到买家需视同销售处理,可以按低价销售,但需要注意合理性。
一、低价销售的可行性及风险
可行性: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按低于成本价的价格进行销售,比如商品存在临近保质期、过时、市场需求急剧下降等合理原因。但如果没有合理理由而以过低价格销售,税务机关可能会进行核定调整。
风险:如果税务机关认为销售价格不合理,可能会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核定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
二、处理方式及所需证明
处理方式:
应按照正常的销售流程开具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将销售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低价销售的原因进行详细说明,如市场情况变化、商品质量问题等。
所需证明:
市场调研报告:说明当前市场同类商品价格走势及销售困难的原因。
商品质量检测报告(如果适用):证明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价格降低。
内部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或管理层会议纪要,记录关于低价销售库存的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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