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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A,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00,适用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65500元,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元 老师,关于这个享受残疾保政策减免税额6000不知道是哪个政策,为什么要按比例减掉,还是没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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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关于个体工商户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的问题,这里的6000元减免是根据政策规定针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给予的税收优惠。将6000元按照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比例进行分摊,是因为这个减免额是针对全年的,而你的计算是基于总所得额的。这样按比例分摊能确保减免额度与个体工商户所得额的比例一致,保证税收优惠的公平性。
11/07 15:52
84785014
11/07 16:09
那最后的应纳税额的公式是什么?还用减掉这个6000吗?
小智老师
11/07 16:11
最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然后减去速算扣除数,得到的结果再减去按比例计算的残疾人减免税额。具体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残疾人减免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
所以,是的,你需要减掉这个按比例计算的6000元减免税额。
84785014
11/07 16:12
为什么200万以内的部分减免税额,要减掉这个分摊的6000呢?是之前享受过吗?
小智老师
11/07 16:15
这里的6000元减免是按照全年所得额来分摊的。即使是200万以内的部分,这个6000元减免也需要按照所得额的比例来计算分摊。这不是说之前已经享受过,而是为了确保整个年度内,残疾人减免政策的优惠能够按照实际所得额比例正确应用。这样做是为了保证税收优惠政策公平、合理地分配到每一部分所得上。
84785014
11/07 16:38
减免税额计算时已经减掉这6000按比例分摊的数了,为啥算应纳税额时还要再减掉一次啊?不应该(2400000*35%-65500-314750=459750吗?这里还要再减6000*2000000/2400000?麻烦您按我这个例子写一下应纳税额
小智老师
11/07 16:42
对不起,我之前的解释可能有些混淆。根据你的例子,如果已经在计算减免税额时考虑了6000元的残疾人减免并且按比例分摊,那么在计算最终的应纳税额时,就不需要再次减去这个分摊的6000元。
按照你的数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应该是: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减免税额
应纳税额 = 2400000 × 35% - 65500 - 314750 = 459750元
这里的459750元就是最终的应纳税额,不需要再减去6000元分摊的部分。
84785014
11/08 09:32
老师,那假如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计算减免税额时这2000也按比例吗?
小智老师
11/08 09:34
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并且有2000元的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这个2000元通常是直接减免,不需要按比例计算,因为它是针对特定个体的优惠。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直接从税前总额中减去这2000元即可。
84785014
11/08 09:39
这俩优惠政策一样啊,为啥一个要按比例一个不按比例?
小智老师
11/08 09:43
对于残疾人减免税额,是否需要按比例分摊通常取决于政策规定和具体情况。在你的第一个例子中,如果6000元是针对全年的减免,且需要在不同部分的收入中分摊,那么按比例分摊是为了确保减免公平地应用于全年收入。
在第二个例子中,如果2000元是直接针对80000元收入的减免,那么就不需要按比例计算,直接减去即可。这通常是因为减免额度相对于收入较小,或者政策规定直接减免。
总的来说,是否需要按比例分摊,需要根据具体的税收政策和减免的条件来确定。
84785014
11/08 09:49
我的第一个例子是因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万了,而个体户的优惠政策是不超过2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不是您说的不同部分的收入,您这样回答让我更糊涂了,我只是不明白为啥要按比例扣这个残疾人的,而不是直接扣除
小智老师
11/08 09:53
感谢你的耐心解释。在你的第一个例子中,由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万,而残疾人减免政策的6000元减免是基于全年的优惠。如果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部分超过了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即200万),那么6000元减免需要按照适用的部分(200万)与总所得额(240万)的比例来计算,确保减免只应用于适用政策的收入范围内。
这样按比例计算是为了确保税收优惠正确应用于政策规定的收入范围,避免对超出部分的收入也进行减免,从而保持政策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84785014
11/08 10:03
那第二个例子的公式是什么,减免税额与应纳税额各是多少呢?
小智老师
11/08 10:07
在第二个例子中,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并且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我们可以这样计算:
1. 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直接是2000元,因为这是特定给定的减免金额。
2. 计算应纳税额:
假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具体的税率表确定(这里未给出具体税率,假设为20%和速算扣除数为0为例计算):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减免税额
应纳税额 = (80000 × 20% - 2000)
应纳税额 = 16000 - 2000 = 14000元
这里的14000元是减去残疾人减免税额后的应纳税额。
84785014
11/08 10:10
没有减免税额?
小智老师
11/08 10:12
抱歉,我应该更清楚地解释。在你的第二个例子中,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并且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我们需要计算的是实际的税负减免。
1. 首先计算原始的应纳税额(假设税率为20%):
原始应纳税额 = 80000元 × 20% = 16000元
2. 然后应用2000元的残疾人减免:
实际应纳税额 = 原始应纳税额 - 减免税额
实际应纳税额 = 16000元 - 2000元 = 14000元
所以,减免税额是2000元,最终的应纳税额是14000元。
84785014
11/08 10:26
没有减半征收了吗?
小智老师
11/08 10:30
对不起,我之前的回答遗漏了减半征收的部分。如果存在减半征收的政策,我们需要先将税前的计算金额减半,再计算税额。让我重新计算一下:
1. 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首先应用减半征收,所得额变为40000元。
2. 假设税率为20%,则计算的税额为:
税额 = 40000元 × 20% = 8000元
3. 应用2000元的残疾人减免:
实际应纳税额 = 8000元 - 2000元 = 6000元
所以,最终的应纳税额是6000元。
84785014
11/08 10:51
您还是再看看吧,80000对应的适用税率是15%,速算扣除标准是1500,减半征收是应纳税额减半,减免税额应该是(80000*10%-1500-2000)*50%=2250,这是原来的公式,应纳税额到底是多少,是80000*10%-1500-2250,还是80000*10%-2250-2000,这个我不确定
小智老师
11/08 10:53
感谢你的耐心指正,让我们按照正确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重新计算。
首先,应用减半征收政策,计算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后 = 80000元 / 2 = 40000元
然后使用15%的税率和1500元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税额:
原始税额 = 40000元 × 15% - 1500元 = 6000元 - 1500元 = 4500元
接着应用2000元的残疾人减免:
实际应纳税额 = 4500元 - 2000元 = 2500元
所以,最终的应纳税额是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