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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公司刚离职了一个主播,一天只工作六七个小时,老板说按小时算工资,是不是把日工资除以8小时×工作的六七个小时?这样算合理吗?

84785018| 提问时间:11/0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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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如果公司采用按小时计算工资的方式,通常是将日工资除以标准工作时长(例如8小时),然后乘以实际工作的小时数。所以,如果一个主播一天工作6到7小时,那么应该是日工资除以8,再乘以实际工作的小时数来计算当天的工资。这种计算方式是合理的。
11/08 09:18
84785018
11/08 09:22
是这样的,主播是上个月15号来的,前五天是一天工作8小时,后面正式开始播的时候,是工作六七个小时,所以老板的意思是分开算,试用期工资7千,那总工资是不是用7000÷21.75×5+7000➗21.75➗8×6(7)乘以按小时算的天数
堂堂老师
11/08 09:24
是的,你的计算方法是正确的。首先用7000元除以一个月的工作天数(通常按21.75天计算),得到每天的工资。试用期5天的工资就是这个日工资乘以5。之后的日子,再将日工资除以8(每天标凈工作小时数),得到每小时工资,然后根据实际工作的小时数(6或7小时)计算每天的工资,最后乘以工作的天数。这样分开计算试用期和正式工作期的工资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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