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有个员工 段明,24年10月份社保和公积金不在我公司缴纳了,但是工资还在这里开,这个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咋做分录啊,举一个代数值的例子吧?另外,个税申报填写的部分他的社保和公积金怎么填写呀?他 系统里面每月还有养老她母亲的专项扣除呢这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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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好的,我来解答您的问题。
1. 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的分录:
假设段明10月份的工资为10000元,分录如下:
- 计提工资时:借方“应付职工薪酬”10000元,贷方“管理费用”(或相应的费用科目)10000元。
- 发放工资时:借方“应付职工薪酬”10000元,贷方“银行存款”10000元。
2. 个人所得税申报:
由于段明10月份的社保和公积金不再由贵公司缴纳,这部分在个税申报时不再作为扣除项目。他的专项扣除如果还包括养老亲属的扣除,这部分仍然可以按照规定填写在个税申报中,只要这种扣除条件仍然满足。
11/08 16:14
84785029
11/08 16:22
计提工资时:借方“应付职工薪酬”10000元,贷方“管理费用”(或相应的费用科目)10000元。你写的分录错了,写反了吧
堂堂老师
11/08 16:25
抱歉,确实我描述反了。正确的分录应该是:
- 计提工资时:借方“管理费用”(或相应的费用科目)10000元,贷方“应付职工薪酬”10000元。
感谢您的指正,希望这样解答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