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0月30日,公司将某项商标权对外出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转让金额200000元,增值税税额12000元,款项收存银行。该商标权账面余额为220000元,已累计摊销60000元。

84785034| 提问时间:11/08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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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这个无形资产的出售:借: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资产处置损益,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资产处置损益。无形资产的报废:借: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贷:无形资产。
11/0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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