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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股东,个人所得税扣缴端信息采集,人员状态,是不是选择正常,任职离职是不是不用填,再把投资额和比例填进去。专项附加扣除选是还是否?

84785043| 提问时间:11/1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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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合伙企业的股东在个人所得税扣缴信息采集时,人员状态选择“正常”是正确的。因为合伙企业股东不涉及任职或离职问题,所以“任职离职”这一项不需要填写。确实需要填写的是你的投资额和投资比例。至于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你有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比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则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11/11 10:14
84785043
11/11 10:19
刚才说错了,是否扣除减除费用,要选择哪个? 不是专项附加扣除
小智老师
11/11 10:22
对于合伙企业股东来说,通常是需要选择扣除“减除费用”的。这是因为减除费用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一项基本扣除,适用于大多数纳税人。这样可以确保你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更为准确。
84785043
11/11 10:25
就是不确定该股东有没有在其他地方有工资薪金所得。
小智老师
11/11 10:27
如果不确定该股东是否在其他地方有工资薪金所得,你仍然可以选择扣除减除费用。因为减除费用是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扣除,与他是否有其他工资薪金所得无关。在计算合伙企业分配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默认扣除减除费用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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