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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办理流程是怎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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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 进出口 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 出口退税管理。
2、购买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时必须使用国税局 出口退税 申报软件。
3、确认出口销售收入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 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业必须到当地税务局申报系统
4、出口退(免)税申报
(一)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
退税勾选,
(二)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
免税申报:
1)已进行免抵退认定的生产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前,还须用免抵退申报系统进行免税出口明细申报,将生成的免税数据导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如果企业当月无出口收入,须进行免税“零申报”,操作时不需进行免税数据录入,直接生成电子数据(空文件);新办企业进行第一次免税申报时,“ 进料加工 抵扣明细表”中数据都录入“0”。
2)免抵退数据导入后,还须在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进行反映。其中“出口销售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第7栏“免抵退 办法 出口货物销售额”;如果出口的产品征 税率 与退 税率 之间有差额,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除了反映出口销售额外,还须同时反映“ 免抵退税 办法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单证齐全后在退税申报系统中生成电子数据并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期限为每月15日前。
11/11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