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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员工八月离职,目前十月又回来做工几天工资600左右,怎么申报个税呢?有税吗,能按工资薪金报吗

84785045| 提问时间:11/1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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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可以按照工资薪金的形式来申报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个税法,如果这位员工的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起征点,且没有其他收入,那么这600元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11/12 10:39
84785045
11/12 10:40
那劳务报酬是怎么征收税费呢
堂堂老师
11/12 10:43
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税率从20%起步,根据劳务报酬的金额不同,税率可能会提高。如果是偶尔的劳务收入,可以适用800元的免税额;如果是连续性的劳务,可以适用4000元的起征点。具体计算时,可以从收入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再按适用的税率计算税额。
84785045
11/12 10:44
这个属于之前在职时没有计提发放的工资,现在补计提发放算什么呢
堂堂老师
11/12 10:46
这种情况下,补发的工资仍然算作工资薪金收入。应该按照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即使是补发的工资,也需要按照发放月份的实际情况来计算税额。
84785045
11/12 10:48
也就是10月按工资薪金申报是吧,那之前已经做了离职登记,现在报送人员信息在职日期要选到最开始入职时间还是10月呢一般
堂堂老师
11/12 10:52
既然员工在10月份有返回工作并获得工资,你应该在报送人员信息时,将在职日期设置为这位员工10月份重新开始工作的具体日期。之前的离职登记已经完成,现在应视为新的雇佣关系。这样处理更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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