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预售证满三年,达到清算条件是什么意思?举例:一块土地 盖一个小区10栋楼,第一期3栋楼预售证日期2013年,第二期4栋楼预售证2020年,第三期预售证2023年,请问达到清算条件了吗? 整个小区清算不清算,是只看最后一个预售证2023年日期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您好,第一期、第二期就可以清算
需达到的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 85%85% 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 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 年满3 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11/12 14:31
小愛老师
11/12 14:35
您好,是按各预售证,哪些到期清算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