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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是不是只要涉及违反了四十条至四十二条中的任意一条受到处罚的,会被计入个人征信记录?

84784985| 提问时间:11/12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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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新会计法中,只要涉及违反了四十条至四十二条中的任意一条受到处罚的,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新《会计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 具体来说,违反第四十条规定的 10 种行为之一,如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等;违反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一旦受到处罚,都将被记入信用记录。 这一规定将会对相关违法人员未来生活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比如可能导致无法再申请贷款、不能再办理信用卡、影响个人出行和个人消费等,进一步加大了违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成本。 会计人员应严格遵守新会计法的规定,确保会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以避免个人信用记录受到影响。同时,各单位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11/12 18:35
84784985
11/12 18:39
那公司设内外账是不是就是违反了第四十条中私设账簿的规定?
朴老师
11/12 18:40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84784985
11/12 18:42
那需开发票,隐瞒收入属于违反具体那条条文
朴老师
11/12 18:44
虚开发票、隐瞒收入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该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84784985
11/12 18:53
那设内外账、虚开发票、少列收入,如果被处罚就会计入个人征信信息,是吗
朴老师
11/12 18:53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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