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被拆迁的房屋少收租金20万元,经协商后由甲公司承担并赔付被拆迁户(被拆迁户是自然人)20万元的租金。请问老师,甲公司赔付的20万元是否可以用被拆迁户手写的领导单和转款凭证入账?入账后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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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甲公司赔付的20万元可以使用被拆迁户手写的领取单和转款凭证入账,确保这些文件能够详细记录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支付的真实性。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这笔赔付由于是因业务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通常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11/12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