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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如果不符合免增值税税条件(月度超过10万元、季度超过30万元),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按增值税的全额比例来计提 一半减免部分转入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科目 ? 还是仅按增值税全额比例的一半来计提 缴纳 不再将减半的(即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部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转入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

84784965| 提问时间:11/1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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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直接按照增值税乘以比例减半。免交的不用做。
11/13 16:39
郭老师
11/13 17:21
红冲就行,这些以后按照实际业务来做
郭老师
11/13 17:21
没有发生就不要提前计提。实际发生了之后,你再做计提支付。
84784965
11/13 17:15
请问企业按规定的应付职工薪酬基数计提了相关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但年底结账前发现未使用完,这些计提费用该怎么处理?是继续保留不动 还是做冲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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