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老师,麻烦咨询一下,我们有一个员工是在国内公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今年3月份被外派到国外进行项目开发,公司给他额外再发放一部分补助,麻烦咨询一下补助的这部分需不需要缴纳个税,有没有什么文件支持?

84784960| 提问时间:11/1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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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不需要缴纳个税,这是出差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其中包括出差补贴‌。具体来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因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1/14 13:26
84784960
11/15 07:07
他是3月到现在一直在国外工作,是长期外派在国外工作,这个也可以做出差补贴吗?
廖君老师
11/15 07:13
哦哦,长期有这个补贴还是要交个税,一般说的出差是偶发的。这个并入他的工资交个税
84784960
11/15 09:58
老师,这种情况有没有具体的文件啊,比如说文号
廖君老师
11/15 10:18
您好,文件有的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 这里说了不交个税,我的理解是一般出差不是长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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