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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3年度收入59000多,但23年填报了继续教育专项扣除,今年必须年度综合汇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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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首先了解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目的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对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汇总计算,查漏补缺,多退少补税款的一个过程。
判断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汇算清缴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的;
(二)汇算清缴需要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在你的情况中,2023 年收入为 59000 多元,并且有继续教育专项扣除。如果因为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等因素,你已经预缴的税额与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你已经预缴的税额多于汇算清缴应纳税额(可以退税),但你不申请退税,那么可以不用进行年度汇算。
然而,如果因为扣除等情况导致需要补税,但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或者你想要申请退税,就需要进行年度汇算。
计算应纳税额和已预缴税额来确定是否需要汇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年收入额 - 6 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对于你来说,年收入是 59000 多元,假设没有其他扣除(除继续教育专项扣除外),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扣除)假设为每月 400 元(全年 4800 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59000 - 60000 - 4800=-5800 元,应纳税额为 0。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你预缴了税款,就可以通过汇算清缴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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