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公司用公账向招标公司支付报名费,但是支付的是一个公司,开票的是另一个公司,这种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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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遇到这种情况,凭借合同要求对方公司重新开具。之前我们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我们专门请教了我们这税务局一个老师,他自学考过税务师和注会了,在税务部门应该算是很厉害的那种。他说,我们平时说的三流(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是营改增之前的,营改增后,税法对三流并没有要求三流必须一致。但是,收款人必须是合同当事人。
11/18 15:09
张瑞雪老师
11/18 15:11
鉴于上述,能开一致发票最后,取得不了一致的发票,我建议,可以要求对方给你们开个收据,用收据和发票合同一起下账。
84785033
11/18 15:11
但是这是个招标报名费,费用很少,当时对方要求这样的
84785033
11/18 15:12
现在票开过来了,一看才知道不是一个公司,是代理机构
张瑞雪老师
11/18 15:13
既然金额小,就直接走管理费用(-招标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