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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的账务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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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我们备案分公司是统负盈亏还是自负盈亏。自负盈亏的话分公司就像子公司一样,总分公司是各自已独立的核算主体,统负盈亏是所得税汇总在一起申报,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具体的税款缴库或退库程序按照财预[2012]40号文件第五条等相关规定
11/19 13:07
84784971
11/19 13:40
如果总公司盈利,分公司是亏损的话,分公司还需要分摊所得税吗?
廖君老师
11/19 13:46
您好,我们如果是自负盈亏的话,就是各自独立的,不分摊的。
如果是统负盈亏的话,总分公司合并在一起,要分摊的
84784971
11/19 13:55
那只有一个分公司,那分公司分摊比例还得50%吗?怎么才能是总公司自己承担呢?
84784971
11/19 13:56
那这一年内分公司亏损,总公司盈利,总公司已经预交了大部分所得税税款的话,那汇算清缴的话,总分公司怎么分摊?按50%分摊吗?多退少补吗
廖君老师
11/19 14:09
您好,这是总分公司合并的利润计算的所得税(就 是盈亏相抵后的)
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税款=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总机构或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总机构或某一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机构营业收入/总分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机构工资总额/总分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机构资产总额/总分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84784971
11/19 14:30
你好老师,我理解的那个公式是分公司之间的分摊比例,而不是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分摊比例。文件上说总公司50%,剩下的50%是各分公司承担
廖君老师
11/19 14:41
您好,是的,按总文件是总公司分一半。
年度汇缴不会出现大量退税,因为季度也是这样申报的
分支机构缴纳金额,由总机构计算分配,具体是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个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分支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