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提问#老师,现在我司有一笔装修款10万,已支付,对方已开给我们5万发票,现在崔剩下的5万发票,他说已经注销了那个公司,另注册新公司,他说在发票上注明用新公司开发票给我们,这样可以吗?如果不可以,我这个可以怎么处理?

84784987| 提问时间:11/21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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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种做法不可以 原公司注销后,不能由新公司代替开具原公司业务对应的发票。因为纳税主体发生了变更,新公司并没有实际发生与你司这笔 10 万装修款相关的业务。 处理方法 你可以要求原公司的股东或清算组提供原公司已注销情况下的合法处理方式。比如从原公司的清算财产中支付相应的税款并开具发票给你司,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原公司相关责任方追讨未开具发票导致你司可能面临的税务损失。如果无法取得原公司开具的发票,这笔未取得发票的 5 万装修款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能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11/21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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