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宏大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万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委托,组成了以黄明为组长的6人审计项目小组。审计项目小组除黄明外,还有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涛、高级审计员刘海和3名实习大学生。2024年2月12日,该审计项目实地开展对万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在审计实施阶段,陈涛负责大多数主要的审计工作;刘海负责设计并实施对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的函证。3名实习大学生作为辅助审计人员,负责协助陈涛、刘海工作。进入完成阶段后,黄明安排刘海收集审计项目小组各成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由刘海就审计定性和审计意见是否适当进行复核,并由陈涛签署复核意见和起草审计报告。陈涛撰写完审计报告后,由于万通股份有限公司急速需要审计报告召开董事会,黄明吩附陈涛直接将审计报告传真给万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圆满结束。要求:请分析说明宏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底稿复核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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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8:05
朴老师
11/24 19:06
以下是对宏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底稿复核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及相应改正意见:
存在的问题
1. 复核人员安排不合理
- 由高级审计员刘海负责就审计定性和审计意见是否适当进行复核不太恰当。虽然刘海在审计项目中承担了一定重要工作,但对于整体审计定性和审计意见的把握,通常需要更具经验和专业判断能力的人员来承担,如签字注册会计师或项目组长等。刘海自身在项目中的角色定位可能会使其难以站在足够全面、客观且具有高度权威性的角度来复核这些关键内容。
2. 复核流程不完整
- 仅安排刘海进行复核,且仅由陈涛签署复核意见,缺乏多层次的复核机制。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对于保证审计质量至关重要,一般应经过多级复核,如项目组内部的详细复核、项目经理的全面复核以及事务所质量控制部门的最终复核等,以确保不同层面的问题都能被发现和纠正。在此案例中,项目组长黄明未充分参与到关键的复核环节,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对整体审计工作把控和复核的职责。
3. 审计报告传递程序不规范
- 黄明吩咐陈涛直接将审计报告传真给万通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审计报告的规范传递程序。审计报告作为一份具有重要法律意义和公信力的文件,其传递应该遵循严格的程序,通常需要经过事务所内部的审核、批准等流程后,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如加盖事务所公章等)按照约定的方式递交给委托方,以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事务所的责任界定清晰。直接传真的方式可能会导致报告在传递过程中出现信息泄露、篡改等风险,且无法有效证明报告已正式交付且符合相关规范。
改正意见
1. 优化复核人员安排
- 应由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涛或项目组长黄明负责对审计定性和审计意见是否适当进行复核。他们具有更丰富的审计经验、更高的专业素养以及对整个审计项目更全面的了解,能够从更宏观和准确的角度来判断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结论的合理性,确保审计报告准确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完善复核流程
- 建立多层次的复核制度。首先,在项目组内部,由负责具体审计工作的人员(如陈涛、刘海等)对各自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初步的详细复核,确保数据准确、审计程序执行到位等。然后,由项目组长黄明进行全面复核,重点关注审计定性、审计意见、整体审计风险把控等关键问题。最后,事务所应设置质量控制部门,对审计项目进行最终复核,从整个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标准、职业道德规范等角度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每一级复核都应形成明确的复核记录,记录复核意见、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3. 规范审计报告传递程序
- 陈涛撰写完审计报告后,应先提交给项目组长黄明进行审核,黄明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给事务所的质量控制部门进行审批。经质量控制部门审批通过后,由事务所按照正式的程序,以加盖事务所公章的纸质报告或符合规定的电子文档形式(需确保安全性和可追溯性),通过约定的正规渠道(如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递交给万通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应保留相关的传递记录,如签收记录等,以证明报告已准确、规范地交付给委托方。
通过以上对复核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及相应改正意见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宏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质量,进而保障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