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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 我们从香港公司买了点东西作为集体福利,吃的,用的。香港公司给我们开的是形式发票,买东西是老板垫付的,现在老板拿形式发票来报销,我能作为福利费入账抵扣所得税吗

84785009| 提问时间:2024 11/2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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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静好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二级建造师
您好,形式发票是一种非正式的参考性发票。在中国内地的税务处理中,形式发票一般不能直接作为所得税抵扣的凭证。从会计核算角度,可以将这笔费用作为职工福利费入账。 对于企业所得税,想能扣除,需要补充一些合法有效的凭证。可以要求香港公司提供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其他文件,如货物的采购清单、支付凭证(如果有的话,包括银行转账记录等)、运输单据等。同时,对于进口的食品等商品,还需要考虑海关相关的手续和凭证。如果涉及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应税行为,还需要有完税凭证等相关税务票据来完整地反映这笔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024 11/2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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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