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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是药店加诊所,但是所有收入都在药店,但是药品的一部分费用其实是药事服务费,我怎么把这两部分合理的分开??

84784956| 提问时间:11/2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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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这里要先确认药品的收入是多少,然后服务的收入是多少?自己要能够确认,然后再才能分得开。
11/27 09:00
84784956
11/27 09:03
但是收费是在一起的,意思就是把药事服务费这部分直接加在药品里面了,如果我们自行区分这部分,税务局认吗??
宋生老师
11/27 09:06
您好,可以的,你可以自己分开 他们是可以认可的。你开发票的时候分开就好了。
84784956
11/27 09:09
我开发票的时候就是分不开,就例如顾客交了200的费用,他要求把这些都开为药品发票
宋生老师
11/27 09:10
你好,税务局也是看你的发票来的,你如果都是药品的话,你说你有一部分是服务,税务局肯定也不会认可的。
84784956
11/27 09:11
那我是把服务那部分费用加在药品里面了,其实是有一部分服务费的
宋生老师
11/27 09:12
你好,其实针对税务局的立场上,你这个就是做错了而已。你发票开错了,所以你要么就分开开,要么就按照发票来申报,就只有这两种方式。
84784956
11/27 09:45
那我把收入分开,税务局如果查这一块,我怎么去佐证呢?
宋生老师
11/27 09:46
你好,这个不需要其他佐证的。就像一般的企业卖货有出货单,发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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