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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售后回租,最终租赁物所有权是我们的,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有文件规定吗

84785026| 提问时间:11/2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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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相关文件规定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 号):第二条明确规定,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23 号):规定 2022 年 7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 上述财税〔2015〕144 号文件的第二条仍继续执行.
11/27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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