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最近我们公司税务在稽查,科目其他应收款(公司往来)21年、22年、23年每年各一笔,税务要求我们补缴增值税并且确认收入,这个我应该怎么账务处理?同时,是不是要更正21-23年纳税申报和所得税汇算清缴?

84785024| 提问时间:11/27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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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其他应收款现在账面还有余额么,是借方还是贷方余额呢
11/27 22:52
84785024
11/27 23:03
是借方余额
廖君老师
11/27 23:04
您好,您没有回复,我按自已的理解来写,这个其他应收款以后还能不能收回,能收回的话,账上不用调整,补多少税 记多少账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这个分录是我们专管员分享的
84785024
11/27 23:16
这三笔其他应收款以后肯定能收回的,重点税务要求我们确认收入。
廖君老师
11/27 23:22
您好,那就不用在账上调整这个其他应收款,就是上面2个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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