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我们是新成立的一家公司,是帮别家公司代卖蔬菜的。公司机制就是代卖的蔬菜款全部返回委托方,委托方通过计算后再返回我们红包一定的服务费,我们就服务费确认收入。前期我们公司未开户代卖的蔬菜款4万元就一直存放在股东A手里面,现在公司开户了,按道理来说股东A就该把这笔钱存入公户,我再从公户上把这4万返回给委托方。现在就是有一个问题,股东A往公户里面存了4万,但是让他备注成了借款,相当于就是公司借了他四万,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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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09:41
朴老师
11/30 09:42
你可以这样处理:
1. 先和股东A沟通,让他明白这笔钱实际是代卖蔬菜款,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借款,要求他配合出具情况说明,解释清楚这笔钱的真实来源和用途,以便留存财务证明。
2. 在公司财务账上,依据与股东A沟通后取得的情况说明,做相应账务调整,把原本记为借款的记录更正为能准确反映其代卖蔬菜款暂存性质的科目。
3. 以后要建立完善的资金交接流程规范,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关注此事是否会有税务方面的影响,如有疑问可咨询税务机关。
84785019
11/30 09:52
我现在可不可以把这笔钱返回给股东A,我做账就能平了。然后再让他往里面打四万备注成货款呢
朴老师
11/30 10:10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84785019
11/30 10:16
那老师我可不可以下个月再让股东A把代收4万的货款打入公帐。我现在就先用股东A借公司的四万元去返回给委托方呢
朴老师
11/30 10:37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操作
84785019
11/30 10:38
那我现在不知道如果这样子操作的话,这些几次资金流动该怎么做分录了
朴老师
11/30 10:46
退回去借往来科目贷银行存款
84785019
11/30 11:04
老师,针对我说的那个流程,您帮我看看分录是不是应该这么做
84785019
11/30 11:05
老师您看看
朴老师
11/30 11:11
同学你好
可以这样做的
84785019
11/30 11:15
因为我们是代卖蔬菜的,我们是不是只用针对收到的返回的服务费那部分缴纳增值税呢
朴老师
11/30 11:32
差额纳税的话是
如果是全额纳税就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