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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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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给一个参考:
计算步骤
先确定初始存货的数量和成本。
每次购入存货后,用 “(原有存货成本 + 本次购入存货成本)÷(原有存货数量 + 本次购入存货数量)” 来计算新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发出存货成本 = 发出存货数量 × 当前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每次购入新存货后要重新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用于后续计算。
简单示例
假设初始存货 10 件,每件成本 8 元。购入 5 件,每件成本 10 元。
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 [(10×8)+(5×10)]÷(10 + 5)=8.67(元)。
若发出 3 件,发出存货成本 = 3×8.67 = 26.01(元)。
2024 12/02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