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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公司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可按一般纳税人使用税率征税,也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旦选择后,36个月不得变更。 老师,这个可以是单张发票放弃简易计税开出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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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我也查到这个,但是不明白的是:能不能单张发票放弃简易计税?
2024 12/04 10:41
羊小羊老师
2024 12/04 10:39
同学你好,混凝土公司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对于销售自产水泥混凝土,可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 13% 税率征税与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计税之间选择。选简易计税则 36 个月内不许变更。一般计税按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确定应纳税额;简易计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乘 3% 计算且不得抵扣进项。兼营销售自产混凝土与受托加工劳务时,销售自产的可选简易计税,受托加工劳务适用 13% 税率且相关进项可抵。此规定旨在稳定税收政策、便于征管并防不当筹划。
羊小羊老师
2024 12/04 10:57
混凝土公司不能单张发票放弃简易计税。因政策规定选简易计税 36 个月内不得变更,此规定强调整体一致性与稳定性;单张发票特殊处理会致企业税务核算管理复杂,易在多方面出错增风险,也加大税务机关征管难度,不利于数据统计分析;还可能被企业滥用于不当税收筹划,破坏公平、影响税收;且行业惯例也遵循统一计税方法选择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