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麻烦问一下,我们有一个国有所属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外租产生租赁费每年30万元,现在我们自查2023年、2024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没有缴纳,现在去税务局缴纳,产生滞纳金,因滞纳金金额较大,我想问可以把23年申报为0,在24年一次性申报23年+24年的两年租赁收入60万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84784963| 提问时间:2024 12/06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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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青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您好同学,如果约定23年租金为0,那么免租期内是需要按照该部分房产的房产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24年租金60万元的话,是按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
2024 12/06 11:48
84784963
2024 12/06 12:00
老师,主要是我们没有约定免租期,只是23年客户应该给我们缴纳的租金30万,24年我们才给对方开票收款并确认了收入,这种可以把收入计入24年交税吗
小青青老师
2024 12/06 12:26
您好同学,请您这边看下合同约定。 ‌因为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和交易情况,通常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您这边如果是24年收取2年租金并开具发票的话,原则上可以把收入确认到24年,23年按照房产原值进行申报房产税。
小青青老师
2024 12/06 12:30
但是这边还是建议能从合同方面完善下免租期,更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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