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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跨省购置土地,准备开发,是新成立公司经营好还是成立分公司来经营?

84785046| 提问时间:2024 12/07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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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看具体情况的 1、公司资质:公司的业务如果有资质要求,在资质不便于办理的的时候,设立分公司比设立子公司更好开展业务。 2、分公司盈利情况:建立之初,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母子公司还可以分别享受小微企业的税务优惠政策的好处。 3、成立目的:成立目的是因为在当地成立公司,便于独立运营跟管理,分子公司均可实现,但是如果成立公司是为了分散总公司的营业收入,在各个分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情况下,考虑到税收情况,设立子公司可以让集团公司的总体税负下降。 4、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 ,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 ,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 ,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总之,分支机构的设立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能单单一概而论。 分公司不用开设基本户,可以开设临时帐户或者一般帐户进行日常账务往来
2024 12/0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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