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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过的不抵扣但未抵扣过的机器设备销售收入123600元则该笔销售业务的增值税纳税额为2400元。123000/1.03*2%=2400为什么是3%和2%?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4 12/07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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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ny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这属于一种税收优惠,在没有抵扣过进项的固定资产按照正常13%缴纳销项税的话,纳税人会多缴税,所以税法规定可以简易计税,按照3%减按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024 12/07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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