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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一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19800元,免税。此金额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如何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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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免税???
销售二手车不免税的,你要么按照13%缴纳增值税,要么简易征收,不免税的
2024 12/15 15:19
84784994
2024 12/15 15:21
不免税吗 我该怎么做
小菲老师
2024 12/15 15:21
同学,你好
不免税的,你看你是全额13%计税还是简易征收
84784994
2024 12/15 15:22
我看着税额是0
小菲老师
2024 12/15 15:23
同学,你好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是增值税发票,税额当然是0
84784994
2024 12/15 15:23
怎么分全额还是简易征收
小菲老师
2024 12/15 15:25
一般纳税人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时属于不得抵扣、未纳入抵扣范围情形和营改增之前取得情形的,必须是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置时才能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可以依照3%征收率减按2%交纳增值税(此情形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以放弃减免依照3%交纳增值税(此情形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情形的。包括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该项固定资产专用于减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取得该项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二)属于扩大抵扣范围前取得固定资产情形的。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时还未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也就是原来施行“生产型”增值税政策时。扩大抵扣范围具体情况如下:2008年以前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及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已经开始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2009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除外)发生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进项税额。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属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营改增之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情形的。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时还在交纳营业税,不是增值税纳税人。营改增试点具体情况如下:2012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自部分地区开始营改增试点,至2016年5月1日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共分四步:第一步2012年9省市陆续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第二步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第三步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第四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除了以上情况,其他情况用13%
84784994
2024 12/15 15:29
就是购进时未抵扣的减按2%征收,购进时抵扣了税款的按13%交对吗
小菲老师
2024 12/15 15:31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
84784994
2024 12/15 15:33
我们购买时没有发票 没有抵扣
84784994
2024 12/15 15:34
这样按2% 对吗
小菲老师
2024 12/15 15:35
同学,你好
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