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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客户张三为甲公司代付乙公司纸箱费17000元,甲公司走报销单,说明写款由张三代付付给张三,发票是乙公司开的,说明上甲公司总经理鉴字盖公章,可以付款给张三吗?

84784947| 提问时间:2024 12/2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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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小羊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从财务规范和常理来说,可以付款给张三。因张三代付的是甲公司与乙公司业务往来产生的纸箱费,乙公司发票开给甲公司,且甲公司有总经理签字盖公章的报销说明,这认可了代付及还款事宜,在财务上有合理付款依据,不过甲公司需留存好发票、代付凭证和报销说明等文件以作凭证。
2024 12/29 19:41
84784947
2024 12/29 19:43
需要,张三代付款凭证,如银行回单等
羊小羊老师
2024 12/29 19:45
是的,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财务付款给张三时,确实需要张三提供代付款凭证,如银行回单等作为重要的付款依据。 这是因为银行回单能够确凿地证明张三已经实际代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 17000 元纸箱费,它是资金流向的直接证据,有助于确保整个交易链条在财务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结合乙公司开具的发票以及甲公司内部完整的报销审批手续(总经理签字盖公章的说明),可以形成一套严谨的财务付款资料,有效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和纠纷,保障甲公司财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使得该笔款项的支付有理有据、清晰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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