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那位老师做过公司的合并吸收的,我们吸收方和被吸收方都在网上做了合并报告了,但被吸收方的发票未抵扣的怎样转不了给我们的,还有那一步要做呢?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税务机关相关流程
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核查资料,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
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企业内部操作
账务处理:吸收方在税务机关确认后,将未抵扣进项税额转入自己的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先贷记 “其他应付款” 等科目,抵扣时再转出。
资料留存:吸收方要留存发票原件、记账凭证、转移单等资料。
2024 12/30 14:13
84784999
2024 12/30 14:25
请问填转单前提是不是要把被吸收方的未抵扣的发票勾选了先?
朴老师
2024 12/30 14:26
同学你好
对的
这个需要
84784999
2024 12/30 14:33
勾选后是不是还要申请统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是我们填好后给被吸收方的原主管税务机关吗?
朴老师
2024 12/30 14:35
同学你好
确认统计了才可以抵扣
84784999
2024 12/30 15:01
请问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的电子表吗?
朴老师
2024 12/30 15:02
同学你好
这个我没有
实在不好意思
84784999
2024 12/30 15:09
我们之前是勾先确认统计以后,那请问是不是还要被吸收方做了注销后,未抵扣税务才能转到吸收方那里的
朴老师
2024 12/30 15:13
不是要等被吸收方注销后,未抵扣税款才转到吸收方。在被吸收方税务注销前,按规定流程和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经过审核等处理,其增值税留抵税额就可以转移到吸收方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