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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收回后加价销售,需要针对加价部分补缴消费税。因管理不善毁损的10%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对应的消费税也不可以抵扣。A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60×30%-16.5×90%=3.15(万元)。-16.5*0.9不明白

84785030| 提问时间:01/01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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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因为10%部分不能抵扣 1.计算加价部分应缴纳的消费税:A企业将90%的烟丝以60万元的价格销售,比原代收代缴税基55万元有所增加,因此需要对加价部分计算消费税。计算公式为:60万元x30%(烟丝的消费税税率)。 2.扣除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A企业已经支付了16.5万元的消费税,这部分税可以在最终计算中扣除。但是,由于10%的烟丝毁损,这部分对应的消费税(16.5万元x10%)不可以抵扣。 3.最终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A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60万元x30%-16.5万元x90%=3.15万元。
01/01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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