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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子,承租方承担物业费 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哪号文规定

| 提问时间:05/15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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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金融硕士,会计师,税务师
已解答1521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据此,企业承担的物业费,应取得出租方开具的发票,否则,不予税前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05/16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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