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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允许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 税金”进行扣除的是A.地方教育附加 B.印花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 D.教育费附加

15392420366| 提问时间:05/2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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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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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选项B是答案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需要明确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其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允许再单独扣除。其他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0.5‰贴花)允许在此扣除。祝您学习愉快!
05/27 17:08
15392420366
05/27 17:21
看不明白,其他例题说可以扣。
15392420366
05/28 14:18
老师,可以回复一下吗
赵老师
05/28 14:47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上面老师已经回复了,有疑问您再咨询。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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