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求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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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事项(1)中可能不回避,因为鉴证小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从银行或类似机构等鉴证客户取得贷款,或由这些客户作为其贷款担保人时,只要贷款是按照正常的贷款程序、条件和要求进行的,就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威胁。事项(2)中注册会计师李豪与华兴公司存在重大的经济利益关系,影响独立性,应当回避,但李豪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承担此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其他具有胜任能力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华兴公司,并注意消除李豪对此业务的影响。事项(3)李豪妻子的弟弟与注册会计师存在关联关系,影响独立性,应当回避,但李豪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承担此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其他具有胜任能力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并注意消除李豪对此业务的影响。事项(4)中华兴公司给注册会计师李豪父亲担任董事长的公司提供贷款业务,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不影响独立性。事项(5)中注册会计师李豪长期为华兴公司代理记账和代编财务报表,所产生的自我评价、经济利益威胁就会非常大,以致于没有任何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事项(6)中注册会计师李豪与华兴公司存在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关系,影响独立性,应当回避或处置掉债券,但李豪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承担此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其他具有胜任能力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并注意消除李豪对此业务的影响。祝您学习愉快!
06/19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