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甲公司(制造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1日将一台设备租给乙公司(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租入设备用于管理部门),租期一年,全年租金于2021年10月1日一次性支付12万元(含税)甲公司收到款项。问题: (1)作出甲,乙公司2021年10月该项业务的会计分录。 (2)分别说明这笔设备租金在甲、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需要一次性支付一年房租时,
借:预付账款——房租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当预付房租时,
借:预付账款-房租
贷:银行存款(现金)
当每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房租(或制造费用-房租)
贷:预付账款
其他扩展资料,房屋租金支出,应根据房屋的具体用途计入相应会计科目:
借:预付账款-租金
贷:银行存款或
按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受益单位记入)
贷:预付账款-租金
对于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由此可见,承租方免租期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是一致的。对于分期支付租金或一次性预付租金,均按以上原则处理。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